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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共七章。第一章“法岩”与“埋岩”,探讨了口承法律文化下黔桂边界苗族侗族地区作为“先例”的埋岩;第二章诵唱与口头传承,探讨了黔东南苗族口承习惯法中的诉讼与裁定,苗族口承法状态下的纠纷解决与程序设定及黔湘桂边区侗族社会的口头“普法”形式;第三章文化场域与文化符号,探讨了侗族习惯法订立与实施的文化场域及苗族口承习惯法中的文化符号等问题;第四章“活法”与处罚法,通过田野调查探讨苗族“罚3个100”在村寨社会的功能,“涉牛”案件引发的纠纷及其解决,苗族婚姻习惯规则与国家法实施情况等问题;第五章生产与生计法,根据田野资料研究黔东南苗族村寨“田边地角”的土地纠纷及其解决途径,水火利用与灾害预防习惯法规范,苗族侗族传统林业保护规范及与国家法的契合等问题;第六章“范本”与村规民约,通过对村规民约的收集探讨了新型“村规民约”的性质与范本,国家法在新型“村规民约”中的体现及继承传统习惯法的内容:第七章契约文书与林业法,根据民族志和契约文书资料探讨明清时期对黔东南的皇木征派与林业经济环境的形成,清代锦屏林业开发中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互动,村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及与国家司法衔接等问题,并通过黔东南东部八县的田野调查探讨当前正在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纠纷及其解决途径等问题。本书是凯里学院黔东南原生态文化研究招标课题(2007YST02)“原生态的法: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的法人类学调查”的全部内容。